阿塞拜疆新聞

歐洲法院宣布對阿塞拜疆另外 21 份申請作出裁決

政府將賠償申訴人

3月28日,歐洲人權法院(ECtHR)宣布了對阿塞拜疆提出的21份申請的決定和裁決。 做過

只有其中一份申請宣布了對案情實質的決定。 其他案件則根據雙方友好協議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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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扎德·穆爾薩利耶夫對陣阿塞拜疆」- 該法院案件涉及因誹謗和侮辱而侵犯私人生活尊重權的指控。 根據案件事實,申請人是阿塞拜疆國際大學現任校長埃爾沙德·阿卜杜拉耶夫的近親,他對《Tazadlar》報紙上刊登的標題為“來自知名人士的警告電話”的採訪表示反對。律師」。 申請人的叔叔、E. Abdullayev 的兄弟 Mahir Abdullayev 失踪,並已針對他立案。

律師 Ramiz Zeynalov 的訪談與這些事件有關,申請人及其親屬間接被指控犯有該罪行。 申訴人聲稱自己的名譽和尊嚴受到侮辱,因此對報紙和律師提起民事和特別指控。 當地法院駁回了所有這些索賠和投訴。

儘管申訴人在國內法庭上表示,R. Zeynalov 指控他對他的叔叔犯下嚴重罪行,從而誹謗了他,但當地法院認為這些言論不屬於誹謗性。 他們表示,由於與阿卜杜拉耶夫失踪有關的刑事案件的調查正在進行中,因此無法確定律師的陳述是否屬實。 申訴人對當地法院的做法不滿意,向歐洲人權法院聲稱尊重私人生活的權利受到了乾涉。

歐洲人權法院在其裁決中指出,國內法院在本案中的推理不符合歐洲人權法院判例法所確立的一般原則,並且沒有對有關申請人的陳述是否超出其範圍進行適當審查。言論自由權。 另一方面,國內法院並未充分評估所有相關情況,也沒有考慮到申請人私生活受到尊重的權利的重要性。 在本案中,該權利是本案中涉及的兩項《公約》權利之一,且兩項權利同等重要。 最後,法院裁定該國沒有履行《公約》第八條規定的積極義務。
根據決定,政府將向申請人支付2,000歐元賠償金。

“米拉拉姆·哈希莫夫訴阿塞拜疆” – 該案與申請人馬薩利區行政當局(RIH)負責人因民事誹謗索賠而受到的處罰有關,申請人是一名記者兼在線新聞門戶網站的主編。 2015年,申請人撰寫並分發了3篇關於地方行政部門挪用資金、行政部門負責人在區中心砍伐樹木等索賠的文章。
在地區行政當局(RIH)負責人提出索賠後,當地法院決定向申請人支付500阿塞拜疆馬納特的賠償金。 申訴人向歐洲人權法院辯稱,國內法院的裁決侵犯了他的公平審判權和言論自由權。

在此情況下,雙方達成友好協議。 根據協議條款,政府須向申請人支付1,600歐元的精神損失費和800歐元的法律費用。

“埃爾欽·薩迪戈夫和賈瓦德·賈瓦多夫對抗阿塞拜疆” – 該法院案件涉及針對禁止舉行和平集會或對舉行群眾活動的地點、時間或方法施加限制的申訴。 申請人聲稱《公約》第11條和第13條所保障的權利受到侵害。

在此情況下,雙方達成友好協議。 根據協議,政府必須向每位申請人支付1750歐元的精神損失費和法律費用。

“伊斯馬伊洛夫等人訴阿塞拜疆” – 本案共有 14 位申請人 – Javid Ismayilov、Natig Alasgarov、Akif Iskandarov、Kamran Nuraliyev、Farhad Hasanov、Saadat Gadirova、Brilyant Aliyeva、Sakinakhanim Guliyeva、Dunya Aliyeva、Javad Javadov、Turuarman、aarat、Dakarad、d Javad聲稱第十三條保障的權利受到侵害。
雙方友好達成協議,根據和解協議,政府須向每名申請人支付1750歐元(精神損失費1500歐元,法律費用賠償250歐元)精神損失費和法律費用。

“賈法羅夫等人訴亞塞拜然” – 在他的案件中,三名申請人 – Natig Jafarov、Dilara Valiyeva 和 Rasul Jafarov 抱怨禁止和平集會或對舉行群眾活動的地點、時間或方法施加限制。 他們聲稱《公約》第11條和第13條所保障的權利受到侵害。
在此情況下,雙方達成友好協議。 政府必須向每位申請人支付 1,750 歐元的精神損失費和法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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